秀山县人民医院生态停车场暨院内路灯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秀山县人民医院生态停车场暨院内路灯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2〕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县人民医院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改建生态停车场两个(小型停车位209个,其中充电停车位8个,无障碍停车位5个;非机动停车位168个,其中智能充电停车位73个);灌木绿化面积1500平方米,太阳能景观灯81盏。
2.2 工程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05号。
2.3 监理服务期:5个月,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秀山县人民医院生态停车场暨院内路灯建设项目图示范围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 7 月 25 日至2023年 7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丹凤路21号附1号-1层57号(重庆正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23年 7 月 28 日14时30分至2023年 7 月 28 日15时00分,地点秀山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05号
联 系 人:洪老师
电 话:18623280805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正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23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345222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