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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山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肠内营养制剂第一次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11-01 点击:20732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2018年肠内营养制剂

    采购人: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八年10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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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八年10... PAGEREF _Toc523388092 \h - 1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PAGEREF _Toc523388093 \h - 4 -

    一、招标项目内容... PAGEREF _Toc523388094 \h - 4 -

    二、谈判资格... PAGEREF _Toc523388095 \h - 4 -

    三、谈判有关说明... PAGEREF _Toc523388096 \h - 5 -

    四、保证金... PAGEREF _Toc523388098 \h - 6 -

    五、投标报名有关说明... PAGEREF _Toc523388099 \h - 6 -

    六、其它有关规定... PAGEREF _Toc523388100 \h - 7 -

    七、联系方式... PAGEREF _Toc523388101 \h - 8 -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523388102 \h - 9 -

    一、谈判费用... PAGEREF _Toc523388103 \h - 9 -

    二、招标文件... PAGEREF _Toc523388104 \h - 9 -

    三、谈判要求... PAGEREF _Toc523388105 \h - 9 -

    四、谈判程序... PAGEREF _Toc523388106 \h - 11 -

    五、评审依据... PAGEREF _Toc523388107 \h - 15 -

    六、成交原则... PAGEREF _Toc523388108 \h - 15 -

    七、成交通知... PAGEREF _Toc523388109 \h - 17 -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PAGEREF _Toc523388110 \h - 17 -

    九、签订合同... PAGEREF _Toc523388111 \h - 19 -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PAGEREF _Toc523388112 \h - 20 -

    一、项目一览表... PAGEREF _Toc523388113 \h - 20 -

    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PAGEREF _Toc523388114 \h - 20 -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PAGEREF _Toc523388115 \h - 22 -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PAGEREF _Toc523388116 \h - 25 -

    一、定义... PAGEREF _Toc523388117 \h - 25 -

    二、货物内容... PAGEREF _Toc523388123 \h - 25 -

    三、合同价格... PAGEREF _Toc523388125 \h - 25 -

    四、转包或分包... PAGEREF _Toc523388128 \h - 25 -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PAGEREF _Toc523388132 \h - 26 -

    六、付款... PAGEREF _Toc523388140 \h - 26 -

    七、检查验收... PAGEREF _Toc523388145 \h - 26 -

    八、索赔... PAGEREF _Toc523388150 \h - 27 -

    九、知识产权... PAGEREF _Toc523388154 \h - 27 -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PAGEREF _Toc523388157 \h - 27 -

    十一、违约责任... PAGEREF _Toc523388160 \h - 28 -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PAGEREF _Toc523388162 \h - 28 -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PAGEREF _Toc523388168 \h - 31 -

    一、经济部分... PAGEREF _Toc523388169 \h - 31 -

    二、技术部分... PAGEREF _Toc523388170 \h - 31 -

    三、服务部分... PAGEREF _Toc523388171 \h - 31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PAGEREF _Toc523388172 \h - 31 -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PAGEREF _Toc523388173 \h - 31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发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对2018年肠内营养制剂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内容

    我院营养科所需的部分肠内营养制剂,其中包括:

    1、   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如匀浆膳、整蛋白型、全营养型等。

    2、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如肝脏疾病特定型、糖尿病特定型、肾病特定型等

    3、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对部分营养需求,适用于需要补充单一或多种营养素的人群,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如肠道微生态类组件(益生菌、膳食纤维)

    说明:

    1、设定的招标参数为每100克中热量、蛋白质或其他特定物质的含量,标书公布后招标方不得再次修改。本次招标不设立偏离指数,对于不管什么原因导致投标产品参数低于招标参数的负偏离产品或高于参数的肾病型产品均为废标,投标方不能再做任何解释。

    2、投标人报价均以每克或每毫升为报价单位(元/克或毫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者为废标。

    3、品种原则上按“一个品种二个品牌”执行,未招品种根据临床需要以后再做调整。本次招标中的流标品种视情况再进行补招。

     

    二、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列产品清单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可投一项或多项。

    三、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20181030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qxs120.net/)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之前报名,具体见五、投标报名有关说明。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递交响应文件前已报名,并完整提交报名提交资料。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临床营养科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1110日北京时间下午16:00     

    (六)谈判开始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见医院官网)。

    (七)谈判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四、保证金

    (一)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在谈判现场现金交纳,金额:贰仟元整(小写:RMB2000.00)。

    (二)特别说明:现金须用牛皮信封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谈判结束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由采购人现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首批产品发送到指定位置后,由采购人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五、投标报名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20181030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qxs120.net/)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一)报名时间:20181030--20181110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临床营养科   

    (三)报名提交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书)(包括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资料经签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理人的委托书(授权书)及身份证。

    3. 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

    4. 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列产品清单的授权书,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

    5. 所投产品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与厂家自检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 报名时应提供拟投标产品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提供投标产品样品一份(招标完成后不予退回)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生产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qxs120.net/)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1: 程心旺

    联系人2: 林 

      话:(02376680381

      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迎风路205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招标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投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四、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及其联系方式。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谈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及其联系方式,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五)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七)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采购活动的;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9.同一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10.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

    四、谈判程序

    (一)谈判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价格谈判以供应商签到顺序为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审查的内容如下: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eq \o\ac(,1)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eq \o\ac(,1)1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 eq \o\ac(,1)1)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eq \o\ac(,2)2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二、谈判资格(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3

    保证金

    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注:

    eq \o\ac(,1)1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eq \o\ac(,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投标文件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响应。

    谈判有效期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投标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投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投标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现场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一)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将依照各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相同,取得国家药监局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产品优先,后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二)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3.1“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2“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

    3.5谈判小组从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1-2名成交供应商。

    3.6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3.6.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6.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不予退还保证金。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投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投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三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qxs120.net/)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成交公示后1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谈判完成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投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三)投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一览表

    类型

    序号

    品名

    口味

    全营养

    1

    全营养(常规,粉剂)

    2

    全营养(短肽型)

       特定全营养配方

    特定全营养配方

    3

    肝病(支链氨基酸)型

    4

    肿瘤病型

    5

    肠道滋养型

    6

    孕产妇专用型

    7

    婴儿专用(深度水解蛋白)型

    8

    婴儿专用(部分水解蛋白)型

    9

    儿童专用型

    10

    肾病(低蛋白型)

    11

    糖尿病型(低GI型)

            非全营养配方

    非全营养配方

    12

    乳清蛋白(进口)

    13

    益生菌

    14

    15

    亚麻酸

     

    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类型

    序号

    品名

    参数(每100g含量)

    口味

    最高限价元/g

    最小包装
    g/

    全营养配方

    1

    全营素(常规,粉制)

    E400kcal P17g以上

    0.3

    40-60

    2

    全营素(短肽)

    E405kcal P18g以上

     

    0.4

    40-60

       特定全营养配方

    特定全营养配方

    3

    肝病(支链氨基酸)型

    E410kcal P21g以上,其中支链氨基酸:50%以上

    0.45

    40-60

    4

    肿瘤病型

    E450kcal P20g以上,其中脂肪供能40%以上

    1.0

    40-60

    5

    肠道滋养型

    p:15g以上,膳食纤维30g以上

    0.85

    5-20

    6

    孕产妇专用型

    E400.kcal P20g以上

    0.65

    40-60

    7

    婴儿专用(深度水解蛋白)型

    E400kcal P18g以上,

    0.57

    40-60

    8

    婴儿专用
    (部分水解蛋白)型

    E410.kcal P18g以上,

    0.3

    40-60

    9

    儿童专用型

    E390.kcal P20g以上,

    0.2

    40-60

    10

    肾病(低蛋白型)

    E420.kcal P4.5g以上

    0.30

    40-60

    11

    糖尿病型(口服型)

    E400.kcal P19g以上

    0.30

    40-60

            非全营养配方

    非全营养配方

    12

    乳清蛋白

     P80%以上

    0.46

    5-20

    13

    益生菌

    益生菌含量≧109CFU

    1.05

    3-5

    14

    (滴剂)

    含量:每ml不低于5mg

    竞价

    15

    亚麻酸

    亚麻酸含量≧40%

    竞价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下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投标其他条款的要求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1

    交货地点及方式

    1.1重庆市秀山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1.2交货时必须提供每个批次营养制剂的检验检测报告

    2

    交货期限

    2.1供应商必须保证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将营养制剂在指定的时间内(原则上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7天内)送达,搬运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3供应商必须承诺在货源紧张时采购人享受优先供货权;

    2.4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按每逾期1天,按合同价的2%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如果供应商在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3

    报价要求

    4.1本次投标报价按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各供应商必须按肠内营养制剂配方食品中各品种以每克(或每毫升)列明单价(小数点保留两位),以各品种每克(或每毫升)的固定单价总和进行投标报价。

    4.2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产品、运输、保险、检验验收、税费等相关费用。

    4.3供应商一旦通过本次招标成为成交供应商,在今后合同期内提供产品价格须按照本次中标的单价换算,进行供货。

    4

    付款方式

    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月进行结算、支付,每月底结算上月采购的并购销部分货款,供应商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采购人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供应无缺损后,供应商开具发票交给采购人并结算货款,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支付时间按照财务科统筹时间安排。

    5

    项目验收

    5.1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后,由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5.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及合同条款进行,并出具验收单。

    5.3对于不合格的营养制剂,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完成更换,并保证验收合格。

    6

    质保及售后服务

    6.1质保期:根据产品生产厂家出厂规定质保。

    6.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营养制剂与中标的营养制剂一致,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营养制剂的检验报告。

    6.3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人及时提供有关营养制剂的技术指标等相关技术资料,并在技术指标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对中标营养制剂进行全程的质量跟踪,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有关情况。

    6.4供应商提供的营养制剂质量在其规定的保质期内由供应商负责,对不合格营养制剂,采购人必须及时要求替换或退货。因营养制剂质量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造成的原因除外)。

    6.5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要求是出厂六个月内的产品,其中进口产品双方协商;采购人订购产品用量少或停用包装完好的产品,若离保质期三个月以上(有效期为1年以内的离保质期二个月)还未使用完供应商须无条件按供货价格回收或换货;若采购人已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供应商近效期或停用产品,供应商未及时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7

    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定义

    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投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标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二、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四、转包或分包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甲方在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内发现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付款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四)付款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 按财务科统筹安排付款。

    七、检查验收

    (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报关证明等。

    (二)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投标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八、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九、知识产权

    (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价

    计价单位

    备注

    一、货物包装、标识及运输:

    二、交货期限:

    三、验收:

    四、货款结算方式:

     

    五、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六、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七、合同期限: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投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明细报价表

    产品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类型

    序号

    品名

    生产商名称

    口味

    单价(g/元)

    最小包装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供应商投标产品序号请与项目一览表产品序号相对应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二、技术部分

    技术响应偏离表

    谈判项目名称:

    类型

    序号

    品名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投标要求逐条如实填写,若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三、服务部分

    服务响应偏离表

    谈判项目名称:

    类型

    序号

    品名

    谈判项目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投标要求逐条如实填写,若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 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五)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九)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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