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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公告】秀山县人民医院第二食堂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15632次

    秀山县人民医院第二食堂招租公告

    标的位于秀山县人民医院第二食堂,现食堂有双门蒸饭柜、六门冰柜、豆浆机、双炒双尾灶、双头大锅灶、双头平锅灶、保险工作柜、多功能绞切肉机、和面机、双门消毒柜、货架、高身保洁柜、餐车、木案工作台、高身碗柜、双层工作台等设备,场地面积约733平方米,租期共1年,租金一次性缴纳。标的无租赁、抵押、担保、占用等其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挂牌价18万元/年整体招租,最终以最高价中标(现场手写报价)。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11月11日10:00时整,秀山县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开标前(工作时间)到秀山县人民医院财务科缴纳报名费500元。

    三、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与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及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饮食经营企业。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开标时请提交餐饮食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法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请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承租方进场需局部装修的,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原貌,装修方案及风格须经出租方同意确认,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对该整体租赁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租赁期满,出租方收回时,对承租方的装修投入及所添置的所有设施设备不予补偿,承租方须将标的原有设备完好地交还给出租方,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六、承租方对承租资产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及其法律责任。

    七、服务医院的统一管理,无条件接受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例行检查和出租方的监督。

    八、经营时间需配合医院作息时间。

    九、负责租赁场地的四包责任,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环境。

    十、成交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1万元保证金,待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后期后如无违约行为,出租方无息退还。

    十一、承租方需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十二、标的面积以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地点:秀山县人民医院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0:00前

     联系人:  杨川   

     话: 17723079669

                                      秀山县人民医院

                                     2020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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